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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政府成立住宅发展局(HDB),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住房,推动城市建设。使其布局结构合理。根据不同的职工收入和消费水平,设计不同的住宅,使住宅在设计、施工、标准、造价等方面适应不同的消费者,以解决各个层次居民的住房。
政府在住宅建设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。包括在用地上给予保证,提供售后服务和社区生活服务。
新加坡住房发展局既是政府机构,又是房地产经营企业,在解决住房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他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政策是鼓励居民自己购建房,把住房供给从国家地价出租改为国家建房,由住户分期付款购买。推行住房自有权计划,一方面把原属国家所有的住房逐步转让给个人,另一方面对经济收入不同的家庭,实行不同的政策,对收入高的居民,国家不包其住房,使其住宅完全商品化,而对中低收入家庭,实行准商品模式,由政府投资建造社会住宅,然后再按优惠条件出卖。
新加坡不论是国家兴建住宅还是个人购买住宅,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中央公积金。公积金时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的社会公益性强制储蓄。
按照公积金的有关规定,雇员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用于购买住宅的首期付款。购房者从公私银行借贷的住宅贷款,可用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作为分期付款之用。这样,雇员购买住房的款项(首期付款和从银行得到的贷款)都可用公积金储蓄偿还。
现在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已经扩大到可以供雇员买房、治病、养老和交子女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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